沈雅雯口腔诊所申请设置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城区沈雅雯口腔门诊
二、拟选地址:城区胜利路南段
三、法定代表人:任爱军
四、拟设置科目:口腔科
五、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如对该诊所的设置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供签署或者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获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受理地址:获嘉县凤凰大道卫计委四楼医政股
联系电话:458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