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市纪委通报六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近日,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六起近年来全市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全市涉医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一科原主任王鹏团收受贿赂案件。2O06年至2013年,王鹏团在担任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期间,在该科的医疗器械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医疗器械销售商现金53.5万元。2014年3月,王鹏团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10月,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给予王鹏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红旗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伟名套取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案件。2009年至2013年,张伟名在担任红旗区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对外承包科室、出租广告牌和基建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现金52.6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组织医务人员套取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共计516.6万元。2OI3年10月,红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张伟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4月,张伟名被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l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辉县市中医院原院长赵士运收受贿赂案件。2006年至2012年,赵士运在担任辉县市中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惜假医疗设备供应商名义与医院签订医疗设备租赁协议,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2.5万元,以调整干部职务、招聘人员为由,收受贿赂20.8万元;在医院病房楼工程建设、购置医疗设备过程中,收受贿赂84万元。2013年5月,辉县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士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11月,赵士运被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新乡县人民医院骨科原主任张继星等人收受贿赂案件。2008年至2012年,张继星等人按骨科器械销售额的20%收取医疗供应商回扣,共计56万余元,用于本科室人员平均分配。2014年5月,新乡县监察局给予张继星(非党)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9月,张继星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封丘县荆隆官乡卫生院原院长王忠祥收受药品回扣案件。 2009年至2011年,王忠祥在担任封丘县荆隆官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取回扣6万元。2014年1月,王忠祥被新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4年6月,封丘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忠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乡县台河乡卫生院原院长杨跃广收受贿赂案件。2011年,杨跃广在担任新乡县合河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负责购买GE400型彩超的经济往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回扣3万元。2014年5月12日,杨跃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6月,新乡县纪委给予杨跃广开除党籍处分,20l5年7月,新乡县卫生局给予扬跃广开除公职处分。
当前,全市正在涉医领域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涉医领域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支持查办案件,推行源头治理,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